【重要公告】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獎勵學金申請,敬請於2/27(三)前將相關資料繳至所辦

  •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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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研究生勵學金的業務辦理,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依「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勵學金實施要點」(附件一)辦理,相關程序、時程、辦法請詳閱以下說明:
 
  • 全時研究生獎勵金【受理窗口為敬請各系所辦公室協助之
時程 內容
108年2月18日(一)至2月27日(三) 協助受理全時研究生申請「勵學金」
108年3月4日(一)至3月8日(五)
  1. 提供經系所會議審查之勵學金申請清冊(附件二)(紙本經相關人員核章、電子檔案請e-mail回傳課指組承辦人逸亭 tinglee@tmu.edu.tw信箱)
  2. 協助統整研究生獎勵金申請切結書及存摺影本(附件三)正本 (請依清冊排序)
  3. 提供貴系所審查會會議紀錄
  4. 請協助自行至學校財務系統鍵入研究生帳戶資料(如需更換帳戶資料請系所協助與出納更換)
重要訊息
請協助提醒研究生勵學金需每學期皆需提出申請,以符合法規規定。
 
  • 入學優異獎學金【受理窗口為學務處課指組
時程 內容
108年2月18日(一)至2月27日(三) 符合辦法申請者,自行檢附完整申請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重要訊息
已申請通過獎學金者,不需重新申請。
 
勵學金申請資料預計開學第四周召開審查委員會,依據委員會審核結果,本組將協助轉發研究生獎勵學金,待會議記錄定稿後向校方請款。

本辦法相關辦理申請時程皆有規定,敬請務必轉知並協助依據辦法辦理,不符辦法規定繳件者,不予受理,敬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