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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學位考試
學位考試流程
審核畢業資格
自 110 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且及格,並應通過碩士論文計畫審查後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臺北醫學大學傷害防治學研究所-論文比對相似度規定
依據110.1.15 所務會議決議,自109學年度(含)起之研究生舉行學位考試時,須提供「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予學位考試委員審議,傷防所相似度比對百分比應低於30%為原則(排除參考文獻)。如有特殊理由以致論文相似度比對結果高於(含)30%,請另提書面說明以供考試委員審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