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一○七學年度第二學期在校生註冊須知
一、通 則:本校學生依規定時間內繳費,視同完成註冊手續,逾期未繳費註冊者,依學則規定勒令退學。
二、學雜費繳費期限:108年1月2日-2月12日止,1月2日起開放網路列印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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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列印繳費單請逕行點選本校首頁/學生/學雜費/列印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單(土銀代收網)登入下載。
登入學生專區,選取學校名稱,輸入學號及西元出生年月日登入,即可列印繳費單及繳費收據(繳費收據請於繳費一週後自行上網列印)。
(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https://eschool.landbank.com.tw/index.aspx) -
大學部延長修業年限學生,請於加退選課確認後,務必於108年3月7日至3月13日止繳交學分費。繳交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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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三年級(含)以上學生,請於108年1月2日-2月12日止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費,若另有加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數),請於加退選課確認後,務必於108年3月7日至3月13日止繳交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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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成計畫、護理菁英及重點培育公費生僅需繳交住宿費。
三、選課、就貸、兵役及其它注意事項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