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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外國學生春季班開放申請期間:
113年7月1日(週一)至8月30日(週五) 17:00 (GMT+8 臺灣時間) 。
敬請提醒有意申請春季班入學之申請人把握申請時間,盡早備齊各項申請應繳文件,於開放期間內送出申請。 - 春季班錄取生須於 113 年 11 月 8 日至 113 年 12 月 24 日17:00前 (GMT+8 臺灣時間) 繳交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學歷及財力證明文件,建議可提醒申請人儘早
進行文件驗證作業,以免影響入學資格。 - 針對曾申請秋季班之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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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班申請入口網站:
申請入學資訊頁面:
春季班博士班簡章:
春季班碩士班簡章:
歡迎大家協助宣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