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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台北医学大学伤害防治学研究所博士班修业流程
作业流程 办理期限 说明 相关连结/表件
硕迳升博 依本校规定
(约每年2-3月公告)
本校学士班对伤害防治有兴趣之学生 台北医学大学伤防所硕士班研究生迳修讀博士学位作业细则
新生报到(校) 依本校规定 请至「教务处」办理各项报到手续 新生专区
新生报到(所) 9月
  1. 请于入学后缴交「学生基本资料表」
  2. 符合申请研究生励学金者可申请奖励金
  1. 学生基本资料表
  2. 台北医学大学研究生奖励学金实施要点
选课 依本校规定
  1. 请依教务处公告之「选课日程」办理各阶段选课作业
  2. 修课规定请参考本所修业办法
  1. 选课手册
  2. 教务系统-选课作业
  3. 伤防所博士班修业规定
指导教授确认 入学后第一个学期末前(1月)
  1. 请缴交论文研究指导确认书
  2. 指导教授选择请参考修业办法
  3. 在学间如更换指导教授,请缴交「更换指导教授申请书」
  1. 论文研究指导教授申请表
  2. 更换指导教授申请书
博士资格考 第二年起可提出申请
  1. 必选修课程至少16学分
  2. 修业第2年起,第4年结束前提出
  3. 请于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2. 资格考资料:
(2) 成绩单(已修毕必修与选修学分数)
(3) 研究计画题目及大纲.
论文进度报告 每学期一次 第三年起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  
博士学位论文考试初审 开学第一周
  1. 博士班修业满二年,第三年起始可申请学位考试初审
  2. 欲申请学位考试该学期的开学第一周提出审查
需备齐相关资料:
  1. 学位考试初审书面审查申请书
  2. 成绩单
  3. 资格考试通过证明
  4. SCI、SSCI论文之抽印本(或接受函)
  5. 博士论文初稿
  6. 出席国际会议相关证明资料
学位考试申请 依学校行事历办理
(约于10月或3月提出申请)
  1. 至研究所学位考试作业系统提出申请
  2. 须经指导教授同意后申请
  1. 伤防所毕业生论文格式
  2. 教务系统-学位考试申请
学位考试 依公告时程办理
  1. 至「教务处注册组」查询最新公告时程
  2. 口试准备工作
  3. 论文初稿于一个礼拜前予各口委及指导教授
  4. 办理口委停车证申请
教务处注册组
提送研究生学位考试资料 缴交期限:
  1. 相关文件于口试完成后3天内缴交
  2. 修改完之论文平装本于口试完后两周内缴交
  3. 所有文件最迟于1月31日或7月31日前缴交
  1. 详见学位考试资料审查流程
  2. 请将评分表及相关文件送交所办审查
完成学位考试后,将下列资料送系所学位学程初审:
(1)学位考试(总)评分表
(2)论文平装本
(3)考试委员审定书
(4)论文书目同意公开申请书正本
(5)保密同意书暨签到表正本
※学生于离校前需缴交一份精装论文存放于系所办公室(封面黑底金字)
论文上传图书馆   论文内需含「考试委员审定书论文」、「书目同意公开申请书」及「保密同意书暨签到表」 将学位论文上传至「台北医学大电子位论文服务系统」
离所手续 依公告时程办理 请办妥「离所手续单」及「离校手续单」中所列各事项
  1. 离所手续单
  2. 填写系所满意度调查表
  3. 离校程序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