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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台北医学大学伤害防治学研究所博士班修业流程
作业流程 办理期限 说明 相关连结/表件
新生报到(校) 依本校规定 请至「教务处」办理各项报到手续 新生入学资讯网
新生报到(所) 9 1.请于入学后缴交「学生基本资料表」
2.符合申请研究生励学金者可申请奖励金
1.学生基本资料表
2.台北医学大学研究生奖励学金实施要点
选课 依本校规定 1.请依教务处公告之「选课日程」办理各阶段选课作业
2.修课规定请参考本所修业办法
1.教务系统-选课作业
2.博士班修业规定
指导教授确认 入学后第一个学期末前(1月) 1.请缴交论文研究指导确认书
2.在学间如更换指导教授,请缴交「更换指导教授申请书」
1.论文研究指导教授申请表
2.更换指导教授申请书
博士资格考 第二年起可提出申请 1.必选修课程至少16学分
2.修业第2年起,第4年结束前提出
3.请于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资格考资料:
1.资格考申请表
2.成绩单
(已修毕必修与选修学分数)
3.研究计画题目及大纲.
4.查委员名单
论文进度报告 每学期一次 第三年起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  
博士学位论文考试初审 开学第一周 1.博士班修业满二年,第三年起始可申请学位考试初审
2.欲申请学位考试该学期的开学第一周提出审查
需备齐相关资料:
1.学位考试初审书面审查申请书
2.成绩单
3.资格考试通过证明
4.SCI、SSCI论文
5.博士论文初稿
6.出席国际会议相关证明资料
学位考试申请
依学校行事历办理
(约于10月或3月提出申请)
1.至研究所学位考试作业系统提出申请
2.须经指导教授同意后申请
1.教务系统-学位考试申请
2.论文封面和封背
3.伤防所毕业生论文格式
学位考试 依公告时程办理 1.至「教务处注册组」查询最新公告时程
2.口试准备工作
3.论文初稿于一个礼拜前予各口委及指导教授
4.论文比对报告
1.教务处注册组
2.原创性比对工具Turnitin
提送研究生学位考试资料 缴交期限:

相关文件于口试完成后3天内缴交

修改完之论文平装本于口试完后两周内缴交
1.详见学位考试资料审查流程
2.请将评分表及相关文件送交所办审查
完成学位考试后,将下列资料送系所学位学程初审:
(1)学位考试(总)评分表
(2)考试委员审定书

(3)保密同意书暨签到表
(4)延后公开申请书 (需延后才填写)
(5)论文平装本

※学生于离校前需缴交一份精装论文存放于系所办公室(封面黑底金字)
论文上传图书馆   1.论文内需含「考试委员审定书论文」影本
2.「延后公开申请书」正本 (立即公开则不需此文件)
将学位论文上传至「台北医学大电子位论文服务系统」
离所手续 依公告时程办理 请办妥离校、离所程序 1.填写系所满意度调查表
2.填写论文登录表
3.离所程序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