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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台北医学大学伤害防治学研究所博士班修业流程作业流程 | 办理期限 | 说明 | 相关连结/表件 |
新生报到(校) | 依本校规定 | 请至「教务处」办理各项报到手续 | 新生入学资讯网 |
新生报到(所) | 9月 |
1.请于入学后缴交「学生基本资料表」 2.符合申请研究生励学金者可申请奖励金 |
1.学生基本资料表 2.台北医学大学研究生奖励学金实施要点 |
选课 | 依本校规定 |
1.请依教务处公告之「选课日程」办理各阶段选课作业 2.修课规定请参考本所修业办法 |
1.教务系统-选课作业 2.博士班修业规定 |
指导教授确认 | 入学后第一个学期末前(1月) |
1.请缴交论文研究指导确认书 2.在学间如更换指导教授,请缴交「更换指导教授申请书」 |
1.论文研究指导教授申请表 2.更换指导教授申请书 |
博士资格考 | 第二年起可提出申请 |
1.必选修课程至少16学分 2.修业第2年起,第4年结束前提出 3.请于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
资格考资料: 1.资格考申请表 2.成绩单 (已修毕必修与选修学分数) 3.研究计画题目及大纲. 4.审查委员名单 |
论文进度报告 | 每学期一次 | 第三年起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 | |
博士学位论文考试初审 | 开学第一周 |
1.博士班修业满二年,第三年起始可申请学位考试初审 2.欲申请学位考试该学期的开学第一周提出审查 |
需备齐相关资料: 1.学位考试初审书面审查申请书 2.成绩单 3.资格考试通过证明 4.SCI、SSCI论文 5.博士论文初稿 6.出席国际会议相关证明资料 |
学位考试申请 |
依学校行事历办理
(约于10月或3月提出申请)
|
1.至研究所学位考试作业系统提出申请 2.须经指导教授同意后申请 |
1.教务系统-学位考试申请 2.论文封面和封背 3.伤防所毕业生论文格式 |
学位考试 | 依公告时程办理 |
1.至「教务处注册组」查询最新公告时程 2.口试准备工作 3.论文初稿于一个礼拜前予各口委及指导教授 4.论文比对报告 |
1.教务处注册组 2.原创性比对工具Turnitin |
提送研究生学位考试资料 |
缴交期限: 相关文件于口试完成后3天内缴交 修改完之论文平装本于口试完后两周内缴交 |
1.详见学位考试资料审查流程 2.请将评分表及相关文件送交所办审查 |
完成学位考试后,将下列资料送系所学位学程初审: (1)学位考试(总)评分表 (2)考试委员审定书 (3)保密同意书暨签到表 (4)延后公开申请书 (需延后才填写) (5)论文平装本 ※学生于离校前需缴交一份精装论文存放于系所办公室(封面黑底金字) |
论文上传图书馆 |
1.论文内需含「考试委员审定书论文」影本 2.「延后公开申请书」正本 (立即公开则不需此文件) |
将学位论文上传至「台北医学大电子位论文服务系统」 | |
离所手续 | 依公告时程办理 | 请办妥离校、离所程序 |
1.填写系所满意度调查表 2.填写论文登录表 3.离所程序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