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讯息转知】「公共卫生师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之认定原则」

  •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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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师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之认定原则」业经本部110年7月12日卫部医字第1101664527号公告
 
检附卫福部来函,函稿内容及附件如下:
 
旨: 「公共卫生师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之认定原则」业经本部110年7月12日卫部医字第1101664527号公告,请查照。
 
  明: 案内公告事项详载于本部(网址:https://www.mohw.gov.tw/)「公告讯息」及「法令规章」之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网页「最新动态」项下,供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