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交通安全研究论文奖助计画

  •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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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交通安全研究论文奖助计画
简 章
壹、 宗旨
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系日本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现为「三 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为纪念创业 80 年所创立;「取之社会回馈社会, 产险业应为社会福利及发展有所贡献」一直是日本住友海上产险创立的宗 旨,当年该公司认为除透过产险业本身对社会有所贡献外,亦应借由集团 周边机构的活动来回馈社会,爰于 1975 年 9 月成立「财团法人住友海上福 祉财团」,2001 年伴随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与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合 并改称「财团法人三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2009 年更名「公益财团法人 三 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积极对外推展社会慈善公益活动。 该公益法人自设立以来,在与产险业相关之交通事故及各种灾害相关 领域中,提供相关产业、施设、研究等项目之赞助活动。其后也因应日本高 龄化社会趋势,自 1991 年度起将赞助对象扩及与高龄长者福祉相关领域。 该法人于 1995 年获日本内阁首相颁发「特定公益法人团体」许可,近年来 则将公益活动的重心转移至研究奖助计画。 为鼓励学者针对交通事故或相关灾害预防(交通环境、车辆工学、降低 损害、安全教育、受害者医疗等)进行研究,以减少事故损害,提昇交通安 全。日本公益财团法人三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特设置研究奖助金,对其国 内学者进行研究奖助。该公益财团法人近年开始提供外新加坡、泰国两国 的学者研究奖助计画,2018 年起更将研究奖助计画扩及台湾,期待透过「交 通安全」研究奖助计画,对台湾整体交通安全的促进与提昇有所贡献。

贰、 主办单位
日本公益财团法人 三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

参、 协办单位
三井住友海上集团 明台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肆、 执行单位
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伍、 研究范围及期间
一、 范围:论文题目自订,但研究范围需与交通安全有关,例如:交通道 路系统(ITS、AHS 等)、交通事故频繁路段、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十 字路口、驾驶行为、防止追撞、辅助器材(安全带、儿童座椅等)、脚 踏车、人体工学、身体伤害、急救医疗、睡眠呼吸障碍、急救体制、 交通安全对策、交通意识/认知调查、安全教育、效果测定、行人、长 者、孩童、社区道路等等。
二、研究期间:1 年(自颁奖典礼日起算 1 年)。
三、受奖助论文需以英文或日文撰写,不得少于一万字,且未经发表者。

陆、 申请人资格
个人研究或研究团队、非营利研究机构均可。

柒、 奖助金额及奖助项目
每件奖助上限新台币 20 万元,名额计 4 件。

捌、 报名方式
一、报名申请书 依据本简章附件之「三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 研究奖助申请书」7 份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并以英/中文填写(日文申请书将依申请人 之要求另行提供);并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财团法人 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奖助费用 ⚫ 设备器材费(研究所需器材,但非下述一般性泛用机器设备)。 ⚫ 研究费(共同研究者、研究助理)、委外费用(例如市场调查、 程式开发等费用)、文具耗材、出席费、交通费、资料费、影印 费、其他经费。
(二)非奖助项目(*奖助费用以执行研究必要之支出为限) ⚫ 电脑设备(含 OS、软件)、录影机、数码相机等一般性机器购买 费用。 ⚫ 发表研究成果之相关费用(印刷费、翻译费、校稿费、投稿费、 会议参加费用等)。 ⚫ 支付予研究者所属机关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行政费用)。 ⚫ 海外出差费用。
(三)其他机构奖助细节及自有资金毋须提供。

玖、 评审方式
一、有奖助之必要 具新创性或因尚缺乏实际研究事例等因素,难以取得公家机关或其他 机构之研究奖助,本奖助金对其有重大意义者。
二、独创性、社会意义、实用性 研究主题或研究方法具独创性。能以先见之明或洞察力,分析现状、 提出对策,建构更好的交通社会,具良好社会意义或实用性者。
三、经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推荐入选名单透过明台产 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福祉财团,经该财团研 究奖助选考委员会复核后,送 108 年 10 月理事会确认最终奖助人选。 其结果将由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通知申请人。

壹拾、 授奖典礼
授奖典礼谨订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假保险事业发展中心(台 北市中正区南海路 3 号 6 楼)举行。研究奖助计画每件最高上限新台币 20 万元,将于典礼后汇入受奖助人指定帐号(2018 年 12 月)。

壹拾壹、录取者义务
一、提交「承诺书」 接受奖助金前,需提交「承诺书」。奖助对象之研究成果报告须依照财 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评审委员之意见修改,否则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有权视为不通过。
二、提出「研究成果报告」及「奖助金使用报告书」 申请书所载之研究期间结束后 1 个月内提出「研究成果报告」及「奖助 金使用报告书」,未提出时,须返还全额奖助金。该「研究成果报告」将 刊载于福祉财团发行之「研究成果报告论文集」(含纸本刊物,相同内 容亦将登载于财团官网)。同时,亦将登录于日本国立情报学研究所之 「学术研究数据库(NII-DBR)」(http://www.nii.ac.jp)。除前述外, 该奖助对象之着作权、专利权等仍归该研究者本人或团队所持有。
三、接受本奖助之研究应于保发专刊或其他学术杂志上发表。发表时,需注 记受奖助之事实,并提供论文副本予福祉财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