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 |
| 兒童事故傷害一直以來都是公共衛生上的一大問題,不論國內外都是造成兒童死亡的首要原因。本研究將針對台灣北部地區 0-14 歲因事故傷害至急診就醫之兒童,探討其事故傷害之性別、年齡、受傷時間分佈、發生的原因、傷害的型態及嚴重度,並針對較常發生之兒童事故傷害,找出相關之危險因子。本研究對象來自 民國 90 年 2 月 1 日 至 91 年 1 月 31 日 台灣北部地區五家醫院的創傷病患。共收集 1,430 名事故傷害之兒童。以 10-14 歲年齡層兒童居多( 36.2 %),男女比為 1.5 ;事故發生原因以交通事故( 42.5% )最多,其次為跌落( 36.9% );事故發生時間主要在 5-8 月,時段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及下午四點至六點為多。受傷嚴重度〈 Injury Severity Score 〉中,輕度傷害者佔 60.8% ,中重度傷害佔 30.4% ;受傷部位以四肢傷害最多( 73.2% );受傷診斷則以四肢骨折最多(上肢 30.1% ,下肢 21.0% )。造成嚴重傷害之交通事故的危險因子包括母親年齡 50 歲以上( 50-59 歲 OR=2.13 , 95%CI 1.15-2.21 ; 60 歲以上 OR=3.23 , 95 % CI 2.21-3.34 ),母親教育程度(高中以下 OR=4.76 , 95%CI 3.12-5.53 ),沒有照顧者在場( OR=2.32 , 95%CI 1.23-4.48 )、沒有防護設備( OR=38.9 , 95%CI 2.32-44.4 )及相關之受傷部位(頭、胸及四肢)。而造成嚴重傷害之跌落的危險因子也是和交通事故類似包括母親教育程度(高中以下 OR=4.62 , 95%CI 3.32-5.43 ),沒有照顧者在場( OR=4.32 , 95%CI 1.34-4.48 )、沒有防護設備( OR=34.1 , 95%CI 33.3-143.2 )及頭部受傷。兒童事故傷害的發生,雖不能完全避免,但大部份都是可以事先預防的,本研究發現造成兒童交通事故與跌落傷害與照顧者是否在場及發生危險時是否有防護設備為主,今後應多從這兩方面著手。 |